- 竞赛内容
(一)竞赛项目
1.竞赛介绍
依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拟定竞赛项目为电子商务。
职业名称 |
电子商务师 |
职业编码 |
4-01-02-02 |
所在分类 |
4第四大类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4-01批发与零售服务人员》4-01-02销售人员》4-01-02-02电子商务师 |
2.竞赛目的
赛项以电子商务师的典型工作内容的完成质量以及选手的职业素养作为竞赛内容,使参赛选手掌握微店开设流程、直播内容的策划与筹备、产品特色的提炼与展示、直播活动的实施与执行,了解电子商务推广的目的,吸引更多用户进入店铺、购买商品。
通过竞赛,为电子商务行业高技能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岗位环境和社会氛围,激发在岗职工、教师崇尚技能的热情,提高在校学生学习技能的激情,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产业发展,推动电子商务行业高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选拔电子商务行业优秀实用型人才,提升电子商务从业人才整体水平。
3.职业功能对应
本次竞赛按照电子商务师职业标准(三级)职业功能设计赛题,结合电子商务发展趋势,“直播带货”开辟了电商新路径,增加电子商务直播内容。
4.赛项设计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参赛选手比赛使用的竞赛平台、规则和赛前公布内容一样,比赛采用软件评分,比赛过程、结果客观公正。
(2)赛项关联职业岗位面广、人才需求量大
电子商务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社会经济形式和现代流通方式,也成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推动了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引起世界经济贸易的巨大变革。
2019年,淘宝直播带动相关就业400万人次,根据智联招聘公告,2020年春节复工后一个月内,直播行业招聘职位数在一个月内同比上涨83.95%,招聘人数增幅达132.55%。商务部、浙江省、广州市等纷纷出台政策,扶持产业链,鼓励发展直播电商形式。此外,各地政府官员纷纷上阵带货,成为抗疫情背景下政策送温暖的鲜明体现。对于直播的市场规模,2019淘宝直播带货GMV超过2000亿元,对应约占淘宝+天猫2019财年GMV的3-4%,假设未来10年社零总额达到70万亿级,网络零售占比达到35%,若直播电商渗透率达到20-25%,则对应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在5-6万亿级别,成长空间巨大。
(二)竞赛标准
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和裁判人员统一制定竞赛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标准》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以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三级)技能要求为基准,设计和执行本赛项。
(三)竞赛命题
竞赛技术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赛项的命题工作。
竞赛试题涉及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职业功能的知识与技能。职工(教师)组、学生组竞赛试题所涉及的知识点与技能点相同,但职工(教师)组竞赛试题难度高于学生组。
(四)竞赛内容
1.电子商务直播
赛前由专家组确定5个产品作为电子商务直播备选产品,并于赛前一个月向参赛选手公布所有产品。赛前说明会由裁判长公开抽取2个产品作为竞赛产品并宣读产品名称。参赛选手通过手机APP选择手机内竞赛商品的相关图片组成2套完整的商品购买页面,填写商品标题、价格,完成微店的开设。
参赛选手可借助电脑、手机准备直播内容,并在竞赛模块规定时间内开启手机直播,关联2个直播商品,完成10分钟不间断直播。直播期间,选手可自由组织内容对两个产品进行介绍,按要求回答弹幕提出的问题,并始终保持直播效果不间断。
2.电子商务推广
参赛选手以卖家角色,在给定的推广资金范围内为一家正在运营的店铺模拟进行一个周期的推广活动。选手需根据系统给定的资源分析店铺内的商品、买家搜索需求与搜索习惯、买家特征,根据分析结果与掌握的专业知识制定直通车推广策略、钻石展位营销策略、标题优化策略,通过直通车推广,获得商品竞价排名,增加商品展现量,提高点击量、点击率、转化量、转化率;通过钻石展位营销定位精准人群和资源位,进行创意的强势展现,增加点击量、点击率、转化量和转化率;通过标题优化提高商品的自然排名,增加展现量,尽可能地提高标题优化得分。
- 参赛选手
(一)职工(教师)组
1.参赛对象为从事相关专业的职业院校教师或从事相关专业或工种的从业人员,不受学历和职务的限制。
2.职工(教师)组比赛为个人赛。
3.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
4.一经发现报名信息虚假有误,由主办单位经核实后取消成绩。
(二)学生组
1.参赛对象为高等职业院校(含高职、高专)、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校、职高)、高级技校(含技师学院)学生,需提供学籍卡为证。
2.学生组比赛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参赛,由院校自行选拔2名学生组成参赛队,每队最多两名指导老师,一所院校仅限1支参赛队参加。
3.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
4.一经发现报名信息虚假有误,由主办单位经核实后取消成绩。
- 参赛资格
1、职工(教师)组:必须为从事相关专业的职业院校教师或从事相关专业或工种的从业人员,需提职工(教师)本人在本单位近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职工(教师)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以及无在校生学籍证明。
2、学生组:技工(技师)院校、职业院校、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需提供学生证。
3、其他说明:
(1)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及在2019年国家级一类竞赛获得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国家级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前1名)的人员、2015年以来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商务技能赛项(含中、高职)中获得一等奖的学生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2)已获得“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及在2019年省级一类技能大赛获得前3名且为职工(教师)身份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3)具有全日制学籍(包括在校创业)的学生不得以职工(教师)身份参赛。
(4)学生组指导教师不允许以参赛选手身份参加职工(教师)组。
(5)发现报名信息虚假有误,若未参赛则取消参赛资格,若已参赛则取消成绩与奖项。
- 竞赛实施
(一)竞赛时间
2020年11月,具体比赛日期另行通知。
(二)竞赛地点
竞赛地点:济南。
(三)竞赛方式
竞赛全程采用机考模式。
(四)报名程序
参赛选手需填写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材料(学生组)、社保证明材料(职工(教师)组),在规定时间内将参赛报名相关资料电子档发送至赛项办公室指定邮箱,纸质资料参赛报到时上交,过期不予接受报名。
(五)竞赛日程安排与流程
参赛选手需在240分钟内完成电子商务师竞赛内容。
日期 |
时间 |
事项 |
报到日 |
08:00~15:00 |
参赛选手报到 |
15:45 |
参赛选手住宿酒店门口集合,前往赛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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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5~16:45 |
赛前说明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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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5~17:00 |
参赛选手熟悉赛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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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 |
检查、封闭赛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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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日 |
7:00 |
解封赛场 |
8:00 |
参赛选手住宿酒店门口集合,前往赛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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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开始 |
竞赛检录、选手抽签入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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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9:30 |
开赛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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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1:30 |
电子商务直播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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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3:00 |
午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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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00 |
电子商务推广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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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7:30 |
闭赛式 |
(六)评分方式
1.评分标准制定原则
评分标准由赛项专家组制定,赛前公布。
2.评分方法
(1)成绩评定:电子商务师竞赛评分方式为机考评分与裁判主观评分相结合的方式。
(2)成绩复核: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将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3)赛项最终得分:最终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人员和仲裁人员签字确认后公布。
- 竞赛奖励
职工(教师)组按个人成绩设置奖项,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优秀奖若干。
学生组按团队总分设置团体奖,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优秀奖若干。
对获得第1名的选手所在单位(学校),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对学生组一等奖获得队伍的指导教师,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奖”奖牌和荣誉证书。
对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工作者”或“优秀裁判员”荣誉证书。
其他奖励措施,参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44号)文件内容为准。
- 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职责
1.竞赛组委会
设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全面负责本赛项的筹备与实施工作。主要职责包括:领导、协调赛项专家组和赛项承办单位开展本赛项的组织工作,选荐赛项专家组人员及赛项裁判与仲裁人员等。组委会设立竞赛办公室、竞赛技术工作委员会、竞赛监审委员会等工作机构。
2.竞赛技术工作委员会
竞赛技术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赛项技术文件编撰、竞赛命题、赛场设计、设备拟定、赛项裁判人员培训、赛项说明会组织、赛事咨询、教学成果展示体验、赛事观摩、赛事宣传方案设计、赛事技术评点、赛事成果转化以及竞赛组委会安排的其他竞赛技术工作。
大赛专家不得同时参与不同赛项的专家工作。专家委员会成员可兼任裁判长,但不能负责具体的裁判工作。专家委员会成员所在单位不得参加本赛项比赛。
专家应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赛题管理规定中的保密协议。不得透露与赛项有关的任何涉密信息,不得以专家身份私下接受参赛单位和个人聘请咨询讲课,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专家要积极指导支持裁判工作,但不得影响和干扰裁判独立履行裁判职责。
由赛项设计团队为主组建专家组。
3.竞赛监审委员会
竞赛监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4.竞赛办公室
竞赛办公室负责竞赛日常事务与技术工作,接受竞赛组委会的协调和指导。
5.承办单位
赛项承办单位在竞赛组委会领导下,负责承办赛项的具体保障实施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按照赛项技术方案要求落实比赛场地及基础设施,赛项宣传,组织开展各项赛期活动,参赛人员接待,比赛过程文件存档等工作,赛务人员及服务志愿者的组织,赛场秩序维持及安全保障,赛后搜集整理大赛影像文字资料上报竞赛组委会等。赛项承办单位按照赛项预算执行各项支出。承办单位人员不得参与所承办赛项的赛题设计和裁判工作。
(二)宣传工作
1.积极、主动协助本赛项宣传组做好广播和电视的新闻报道,并组织宣传稿件。
2.竞赛期间联系电视台、报社等报道。
3.竞赛组委会将承办方相关网站上做专题宣传。
(三)建议使用的比赛器材、技术平台和场地要求
1.比赛器材与技术平台
竞赛设备由主办方统一提供,供选手个人使用的设备,竞赛材料由技术支持单位负责采购直播商品并完成分发摆放。具体见下表。
品名 |
规格要求说明 |
参赛选手计算机 |
配置要求:酷睿I5双核3.0以上CPU;8G以上内存;100G以上硬盘;千兆网卡。 预装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预装火狐浏览器;预装全拼、搜狗输入法、QQ输入法等中文输入法和英文输入法;预装office办公软件。 |
裁判等工作人员计算机 |
配置要求:酷睿I5双核3.0以上CPU;8G以上内存;100G以上硬盘;千兆网卡。 预装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预装火狐浏览器;预装全拼、搜狗输入法、QQ输入法等中文输入法和英文输入法;预装office办公软件。 |
参赛选手直播设备 |
三脚架、补光灯、直播商品 |
网络连接设备 |
提供网络布线、千兆交换机、千兆分布式无线路由器 |
现场布置 |
工位隔断、环境布置、桌椅等 |
竞赛服务器 |
配置要求:英特尔至强E5系列八核以上CPU;16GB以上内存;500G以上硬盘;千兆网卡。 预装Windows Server 2008 R2操作系统及IIS 7.5;预装Microsoft SQL Server 2005数据库。 |
竞赛软件 |
采用中教畅享(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电子商务直播实训系统、电子商务推广实训系统。 |
根据竞赛需要,参赛选手需要自带安卓(Android)手机,满足前摄主摄像素500万或以上,3GB+32GB或以上。
2.场地要求
(1)竞赛场地设在体育馆内或电脑机房,场地内设置满足100个参赛选手的竞赛环境;
(2)一个参赛队伍一个机位,每个机位两台电脑,其中一台电脑备用,一张桌子,每人一把椅子,每个机位前布置挡板,避免直播过程中其他参赛选手入镜;
(3)竞赛场地内设置主席台、观众席,便于竞赛全程的观摩和监督;
(4)竞赛场地内设置背景板、宣传横幅及壁挂图,营造竞赛氛围;
(5)竞赛场地内设置大屏幕,屏幕实时显示竞赛过程和竞赛结果。
(6)局域网络。采用星形网络拓扑结构,安装千兆交换机。网线与电源线隐蔽铺设。采用独立网络环境,不连接INTERNET,禁止外部电脑接入。
(7)安全保障。采用统一的杀毒软件对服务器进行防毒保护。屏蔽竞赛现场使用的电脑USB接口。部署具有网络管理、账号管理和日志管理功能的综合监控系统。
(8)采用双路供电;利用UPS防止现场因突然断电导致的系统数据丢失,额定功率:3KVA,后备时间:2小时,电池类型:输出电压:230V±5%V。
(四)安全保障
赛事安全是赛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竞赛组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
1.比赛环境安全管理要求
(1)竞赛组委会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同时,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发现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承办单位赛前必须按照竞赛组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2)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3)承办院校应提供保障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
(4)竞赛组委会须会同承办院校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5)大赛期间,赛项承办院校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6)在参赛选手进入赛位,赛项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赛项承办院校有责任提醒、督促参赛选手、赛项裁判工作人员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未经许可的记录用具。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
2.生活条件
(1)比赛期间,原则上由赛事承办院校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承办院校须尊重少数民族参赛人员的宗教信仰及文化习俗,根据国家相关的民族、宗教政策,安排好少数民族参赛选手和教师的饮食起居。
(2)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以学校宿舍作为住宿地的,大赛期间的住宿、卫生、饮食安全等由竞赛组委会和提供宿舍的学校共同负责。
(3)大赛期间有组织的参观和观摩活动的交通安全由赛区组委会负责。竞赛组委会和承办院校须保证比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和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
(4)各赛项的安全管理,除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3.参赛选手责任
(1)各参赛单位在组织参赛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参赛单位参赛选手确定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须加强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并与赛场安全管理对接。
4.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时,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竞赛组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竞赛组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向赛区组委会报告。出现重大安全问题的赛项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赛区组委会决定。事后,赛区组委会应向竞赛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5.处罚措施
(1)赛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停止承办院校赛项承办资格。
(2)因参赛选手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评奖资格。
(3)参赛选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4)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